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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3Rs:国家动物替代改良和减少研究中心
指导

安乐死

简介

大多数用于科学研究和试验的动物将在研究结束时被杀死。一些动物的死亡可能是实验研究的直接结果;然而,现在几乎在所有情况下都认为用死亡作为终点是不可接受的。绝大多数动物会被故意杀死,要么是因为它们完成了使用它们的研究,要么是因为它们达到了一个终点,或者在某些情况下是因为它们超出了要求(例如,由于过度繁殖或生产了不希望的基因型的转基因动物)。必须仔细选择杀死动物的方法,以确保尽可能以最人道的方式处死动物。

管制杀死实验动物的条例

杀死实验动物通常被称为安乐死,其字面意思是“善终”。由于“安乐死”一词的使用带有为动物个体的利益而结束痛苦的含义,这并不总是实验室动物被杀死的原因,因此在实验室环境中使用“杀死”一词更准确。在欧盟和英国,所有的立法都提到了杀死实验动物,而不是安乐死。的欧洲指令《用于科学目的的动物保护条例》(2010/63/EU)明确规定:“成员国应确保动物在最小痛苦、痛苦和痛苦的情况下被杀害。”就实验室动物而言,它们的死亡还必须使研究的科学目标得以实现,这可能决定了它们被杀死的方式。在某些情况下,这可能意味着一种不是最人道的技术可能是正当的,以达到研究的目的。例如,可能需要使用物理方法杀死需要生化样本的动物,因为过量的麻醉可能会混淆结果。就像在实验室动物身上进行的所有程序一样,必须权衡杀死技术对动物的伤害和使用动物的好处。

在英国,杀死受1986年《动物(科学程序)法》保护的动物是由表1的行动。附表1允许任何经评估有能力在某一特定物种上使用特定技术的人,在没有个人许可证的情况下,使用各种方法杀死动物。在不同的物种和发展阶段所允许的技术列于附表。需要指出的是,一些适合杀死成年动物的方法不适用于新生动物或胚胎动物,反之亦然。除附表1所列的方法外,可采用其他方法,原因如下:

  • 附表1中未列出的技术,如果被证明至少与附表1中所列的技术一样人道,可以添加到机构的许可证中。
  • 附表1或机构许可证上未列明的方法可用于杀死动物(例如,由于科学目的需要特定的“非标准”技术),如果该技术已在项目许可证上授权,而实施该方法的人的个人许可证上已包括该技术。
  • 如果动物是出于科学的目的被麻醉的,并且不需要从麻醉中恢复过来,那么可以用任何方法在麻醉的时候杀死它,因为它在无意识的时候是不可能遭受痛苦的。
  • 如果农业动物被用于研究项目,但饲养在商业农场条件下,它们可以使用符合的方法中规定的方法杀死欧共体法规第1099/2009号第4条

机构牌照持有人有责任确保任何根据附表1实施安乐死的人都受过训练,并在必要时有足够训练有素的人员可杀死动物。在机构内必须保存一份已被评估为有能力的人员的技术和种类的登记册。

无论使用何种技术或根据何种法规批准使用该技术,在所有情况下,动物的死亡都必须通过附表1所列的第二种方法之一来确认,以确保排除动物恢复意识的可能性。

杀法的选择

就动物福利而言,许多捕杀技术都是有争议的。例如:

许多方法的不确定性意味着,根据目前的证据,应该选择最人道的方法,相关各方应定期审查文献,以确保遵循最佳实践。

虽然不应以牺牲动物福利为代价来决定选择何种方法,但也不应忽视实施人道杀害对实施人员的影响。许多人觉得杀死动物的过程令人不安。特别是,在许多情况下,工作人员可能长期与动物密切合作,与他们最终不得不杀死的动物建立了密切的关系。在技术同样人性化的情况下,应该选择那些必须执行的工作人员最能接受的方法。对经常杀死动物的工作人员应持续进行培训和监督,以确保他们有能力并愿意执行所需的技术,并确保他们不会因执行这些程序而受到不适当的影响。

相关资源

在NC3Rs主办的两次会议上,已经详细讨论了杀死实验室啮齿动物和鱼类的方法问题:

更多资源:

信息由纽卡斯尔大学Huw Golledge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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